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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称已做好开征房产税准备

类别:房产信息 日期:2017-10-9 22:00:09 人气: 来源:

  南方日报讯 (记者/谭冰梅)深圳市地税局副局长、新闻发言人杨龙在昨日深圳地税局举办的2013年三季度“直通车”活动现场上,首度公开表示,深圳虽然没有接到纳入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的正式通知,但目前已未雨绸缪,展开了未来纳入试点的相关准备和调研工作。据悉,该局已对深圳的存量房数据和信息进行了统一采集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杨龙一改此前在房产税试点问题上避而不答的态度,这是首度在公开场合对深圳存量房问题、未来深圳纳入房产税试点后,针对不同种类的房产会如何征税等热点问题,一一进行回应和答疑。

  今年国务院正式提出扩大房产税试点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,此后便一直成为和关注的焦点。尽管深圳还没有收到正式纳入扩大房产税试点的范围,杨龙在当天的活动现场也一再声称“没有收到正式通知深圳是否参加试点”,但他同时也明确表示,深圳已未雨绸缪,“做好了未来纳入房产税试点的准备工作”。

  杨龙表示,深圳市地税局前期已展开准备工作,对房产税试点的总体情况做了一个充分的了解,并前往上海、重庆两地,针对房屋信息、数据的收集进行了调研。据悉,该局已对深圳的存量房数据和信息进行了统一采纳和收集。“一旦国务院扩大房产税试点的范围确定有深圳,那么深圳就可以积极运作。”

  记者了解到,在前期的试点准备工作中,深圳已对存量房数据、信息进行了统一采集。目前深圳的存量房种类多,除了商品房,还有军产房、小产权房、福利房等类别的房产。

  深圳的特殊情况是,军产房、小产权房、福利房等类别的房产总量甚至超过了正规商品房的总量。深圳地税局未来在征收房产税的时候,是否会针对这些特殊类别且数量庞大的房产进行征税?如果征税,会不会根据不同的房屋种类采取不同的征税标准?

  杨龙告诉记者,自2011年7月以来,深圳实行了对存量房交易按房产评估价征收税费的政策。只要是存量房交易,一旦在深圳的产权交易中心正式办理了过户登记和手续,一律按照评估价进行征税。

  据悉,这一房产税政策已扩大到非住宅房地产,包括办公用地、厂房、土地交易等,并非只针对住宅类交易。杨龙告诉记者,深圳每隔半年到一年都会由一个专门工作小组,根据房地产市场的交易情况,对征税价格进行调整。这个专门工作小组由国土委、财委、住建局、地税局等机构组成。

  杨龙表示,按照上海、重庆的经验,房产税的征收只针对正规的商品房,即有红本的房产才征收房产税,并不包括军产房、小产权房、福利房等类别的房产。“深圳是否最终进入扩大房产税试点的范围,征收房产税是否会针对所有种类的房产,目前我们还没有接到通知,只是做好了相应的准备工作。”

  此外,杨龙还明确表示,由于中国目前还没能做到房产联网,深圳如果成为房产税试点,将依照重庆、上海的经验,只征收房主在深圳的房产税,对于房主在其它地方的房产,则不会征收房产税。“除非全国房产实现联网了,又另当别论。”

  针对国务院扩大房产税的目的,业内有几种主流意见,一种是认为主要是为了调控房地产市场、平抑房价;一种是认为各地在经济不景气、土地财政又难以为继的情况下,通过征收房产税可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。对于这两种主流意见,杨龙提出了自己的分析和看法。

  这位新闻发言人认为,国务院扩大房产税试点,目的重在调控房地产市场。但他认为,调控房地产市场需要多种手段,包括信贷政策、土地政策、房屋政策、税收政策等,是个综合治理和调控的过程。“通过税收政策来调控房地产市场,只是其中一个手段而已,单靠税收政策很难调控和平抑房价。”

  杨龙表示,从目前的试点城市上海、重庆来看,房产税并非地方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,房产税收入占总体财政收入的比重很低。“当然,随着房产税的调节作用加大,从长远看,房产税会成为地方财政的一个重要来源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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