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日凌晨0时54分,在市区星城娱乐会所,一张发票从打印机上推出。发票显示服务名称为“酒水”,金额1644元,不含税金额1596.12元,税率3%,税额47.88元。这张由防伪税控设备开出的发票,是南安市全面推开“营改增”试点工作后开出的首张发票。
本次“营改增”涉及南安建筑业、房地产业、金融业、生活服务业等4个行业近5000户纳税人。
市国税局政策法规科科长王思源告诉记者,南安市生活服务业纳税人众多,占改征试点纳税人的80%左右。
“最主要就是税收负担降低了。”王思源说,比如位于长安街的某餐馆,年营业额400万元,“营改增”前,餐饮服务业要缴交的营业税税率为5%,该餐馆年需缴纳营业税20万元。“营改增”后,征收率为3%,不含税销售收入为388.35万元,该餐馆实际年需缴纳11.65万元。“相当于该餐馆全年可减少8.35万元的税金,下降幅度达41.7%。”
此次全面推开“营改增”最大亮点之一就是将不动产纳入进项抵扣范围,除贷款服务、交际应酬、旅客运输服务、餐饮服务等明确不得抵扣的项目外,其他应税服务均可纳入原一般纳税人的进项抵扣,扩大了原一般纳税人的进项抵扣范围。
“据推算,此次营改增将增加我市原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税额12500万元。”市国税局工作人员表示,除此之外,“营改增”也将倒逼建材企业开具专用发票,完善抵扣链条,从税制建设上堵塞建材行业税收漏洞,拉升南安建材行业税收。
截至1日9时,地税局代开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、福建远方建设有限公司、福建中浩置业有限公司、福建南安市大酒店有限公司等企业也陆续开出专用发票1张、普通发票4张、地税3张,覆盖了金融业、建筑业、房地产业、生活服务业及地税代征纳税人,四大行业均顺利开出发票。
市国税局工作人员提醒,纳税人应把握好几个时间节点:从2016年5月1日起可开具发票,或申请代开发票;5月15日之前应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。实行按季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,2016年5月15日之前应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。
对一般纳税人(银行除外),应于6月15日前向国税机关申报缴纳5月份;对小规模纳税人及银行纳税人应于7月15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5月、6月的。若是出售已取得的不动产和自然人出租不动产,5月1日起,仍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缴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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